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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afari11.0版本及以上、Chrome107.0版本及以上、Edge107.0版本及以上、360极速浏览器12.2版本及以上、Firefox107.0版本及以上
境内分支机构
境外分支机构
旗下子公司
交通银行离岸金融业务中心在收到进口商银行开出的、以贵公司(中间商)为受益人的信用证(母证)之后,应贵公司的申请为您开出新的信用证(子证)至出口商的业务。 |
通过贸易流程实现境内外公司授信额度之间的联动,解决客户境外授信的困难;
充分利用母证申请人在各家银行的授信额度来支持公司业务的发展。
已在交通银行离岸金融业务中心开立结算账户,贸易背景真实,并获得离岸金融业务中心给予的背对背信用证开证额度。
1.中间商收到上家开来的信用证,向离岸中心提出背对背信用证开立申请;
2.离岸中心收到客户申请后,进行业务审批;
3.审批通过后,对外开证(子证通常为远期信用证,交单期需配合母证的交单期,以确保能以母证项下收款支付子证项下付款);
4.出口商收到信用证后发货、交单,交单行将单据寄至离岸中心要求承兑;
5.离岸中心收到单据,审核无误后向出口商承兑,同时提示中间商换单并向母证开证行交单;
6.母证项下收款,差价入客户账,余款备付子证;
7.子证承兑到期日对外付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