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境内分支机构
境外分支机构
旗下子公司
向自然人发放的用于生产和经营活动中流动资金周转的人民币贷款。 |
生产和经营活动中因自有流动资金不足,需获得银行信贷支持的个体工商户或企业实际控制人。 |
1、个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(含),个人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期限1年以上5年(含)以内;
2、授信金额最高1000万元。
1、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;
2、拥有稳定的合法收入,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;
3、还款意愿良好,无不良信用记录;
4、符合交通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1、有效的身份证明;
2、营业执照或能证明合法经营的其他材料;
3、合法稳定的收入证明、经营交易流水等;
4、贷款用途证明材料;
5、抵质押物、保证人资料等证明文件(如需);
6、交通银行规定的其他材料。